关于东郊记忆Z1-1-10号商铺按报价方式确定承租公司的公示
时间:2017.05.09 浏览:102我司拟出租中央大道Z1-1-10号商铺,根据出租管理办法相应细则:“在均符合园区业态的前提下,若同一物业有多个意向承租者,以租赁价格为唯一评判标准,出价高者获得承租权”的原则,以报价方式确定承租公司,现将报价比选工作公示如下:
1、截止报价规定时间2017年5月5日15:00前,共有2家公司到场并递交规定的报价文件;
2、其报价分别为:成都启迪桥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,报价99元/㎡.月;成都朝邦社商贸有限公司,报价 98元/㎡.月;
3、依据出租管理办法,确定由出价最高者——成都启迪桥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获得Z1-1-10号商铺承租权。
请中选公司——成都启迪桥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公示期(2017年5月9日至2017年5月11日)结束的5个工作日内来我司签订正式商务条件文件,如中选公司超过时限未到我司办理相关文件即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。
特此公示。
招商管理部
2017年5月9日